一、*一次起诉离婚,很难离掉!
居高不下的离婚率在拷问婚着爱情的保鲜期,当婚变悄然而立,谁熟悉离婚的实务操作,谁就能在离婚大战中占据主动!婚姻专业律师在此总结离婚时常见的离婚陷阱和误区……
有些当事人认为反正*一次离不掉,所以自己倒腾个诉状就交到法院,不委托律师,基本上也不提交证据,对*一次离不掉也抱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只等符合期限时再行诉讼。
二、第二次起诉,我一定能离成!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成功率当然很大,因为“二次诉讼”本身就是一个关乎感情是否破裂的证据。
三、对方只起诉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我可以同意。
现在有一种“时髦”的做法,那就是起诉方在律师的授意下,可能只就“解除夫妻关系”提出诉讼,对于夫妻有哪些共同财产往往只字不提,在夫妻财产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尤为常见。
四、不惜代价,进行“婚外情”取证。
无过错方往往不惜代价寻找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一方面是出于感情上的平衡--你在外快活,我就要揪出尾巴,让你被舆论摒弃,或者让我对周遭人际有个交待!另一方面,是出于财产分割的目的--只要锁定对方的婚外情,法官就会在财产分割上向我倾斜,让包二奶者付出惨重的代价!
五、只要我坚持离婚,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
很多人认为,离婚是公民自己法定的权利。只要自己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这是由于对我国现行离婚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
六、结婚超过八年,所有财产均为共同财产。
首先要声明一点,我们现行的《婚姻法》早在2001年就进行了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适用《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新的《婚姻法》相抵触的部分,也随之无效。
七、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别想反悔。
首先要明确《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时间。离婚协议书本质上是一份“人身加财产”的合同,但它与其他普通的民事合同有区别--其他合同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签字时即生效,但《离婚协议书》却是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后才始生效。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双方虽然签字确认,甚至声明“该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该协议也是不生效的。
八、如果对方偷偷转移财产,我相信律师和法院会帮我查到的:
律师和法院的调查权,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并不是无限的。
十、我是母亲,年龄小的孩子法院一定会判给我。
作为母亲,对于孩子的感情,一定都能够得到大家理解的。但是,并不是母亲坚持要求抚养孩子,孩子就一定会跟随母亲抚养。
十、对方起诉离婚,只要我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法院对于婚姻案件是否判据离婚,并不是只看被告的态度,不是被告自己坚持不离婚,法院就不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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