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依据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2《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编制。
引用文件
《jjg 20-2001 标准玻璃量器检定规程》、《jjg 21-2012 通用卡尺检定规程》、《jjg 99-2006 砝码检定规程》、《jjg 237-2010 秒表检定规程》、《gb/t 11832-2002 翻斗式雨量计》、《gb/t 35221-201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总则》等等。
我国水利部门常用的翻斗式雨量传感器,其承水口径为200mm,制造允差限为(0 ~ +0.6)mm,对应的承水口面积制造允差限为(0% ~ +0.6%)。并规定采用其他规格的传感器时,其承水口面积允差限应与之相同。
一、测量标准和其他设备
1、标准玻璃量器 2、砝码组 3、电子天平 4、卡尺
5、流速控制装置 6、计数装置 7、温度计 8、秒表
9、砝码或砝码组 10、量筒或量杯
二、校准前的准备
将传感器安置于工作平台上,连接好计数装置,调整好传感器的水平,将流速控制装置的出水管固定在传感器集水漏斗上,向流速控制装置中倒入少量水,并使之流入被校准传感器,令标准装置和被校准传感器的零部件均充分润湿,之后清空传感器翻斗中的水,将计数装置示值清零。
三、衡量法
将电子天平放置在稳定无震动的水平台上,调节好水平并通电充分预热。校准开始前应先使用天平的自动调整功能,推荐采用经过校准的m1级外砝码(使用标称值)或m2级标准砝码(使用实际值)进行自动调整,以消除天平的时间漂移和温度响应误差。
校准使用的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m3级砝码、iii级电子天平;被校准的传感器:分辨力0.1mm,标称承雨口径200mm,承雨口径的制造允差限为(0~0.6)mm;校准点:10mm降雨量,1mm/min降雨强度;本次校准在(20±5)℃温度条件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