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受贿、介绍贿赂案,在南岗区法院宣判。
7月20日,法庭上检方出示王伟充当“疯狂货车保护伞”的相关涉案证据。
7月初,哈尔滨严查货车“保护伞”后,当地货车在街头仍有超载、闯红灯现象。
7月初,哈尔滨市长江路高速收费站外,一名“保车人”(黑衣者)向超载货车收取100元“保车费”后,货车顺利在禁行时段进入市区。
交通执法部门122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交警塌方式腐败明码标价;严查之后仍有保车团伙顶风作案
7月20日,哈尔滨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受贿、介绍贿赂案,在南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宣判,其获刑三年。王伟是日前哈尔滨“疯狂大货车”专案行动中被查处的“保护伞”之一。
6月25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称,此次行动中打掉涉恶“保车”团伙6个,查处70名涉嫌犯罪社会人员和122名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其中涉及处级干部1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10人。城区13个交警大队中的12个大队大队长及其他警员逾百人涉案,哈市交警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
在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的案例中,“保车”团伙往往通过行贿与公职人员建立关系,从而获得“放行、免罚、消违章”等一系列“庇护”,不少保车人甚至可以直接支使交警大队大队长。超载、超限、无视交通规则的大货车以此穿梭于哈市,被称为“疯狂大货车”。严查行动过去尚不足月,新京报记者近日在哈尔滨市调查发现,当地仍有保车团伙日夜蹲守,收取百元好处费后“护送”超载大货车进出市区。
明码标价的“保车生意”
很长一段时间内,大货车横行哈尔滨街头,人称“大老虎”。
根据哈尔滨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每天5时至22时大货车禁行,超载也将面临罚款、扣分甚至吊销执照等重罚。然而,在哈市的马路上,超载、超速、超限,拉着渣土或其他货物的大货车仍日夜穿梭。大货车肇事致死的事故在当地屡见不鲜,一般司机上路也会自觉“躲着走”。
禁行的货车畅行无阻的原因,在当地几乎是公开的秘密。
“有保车的。”一名常年在当地运送渣土的货车司机吴旭说,由于运费逐年降低,大货车只能靠超载挣钱,而超载车上路就得“保车”,多年以来,哈尔滨市内的大货车都得保车,而保车人都是交警的“关系户”,“他们拉一个车队,向司机收点钱,然后每年给辖区的交警交钱,这个车队的车就能在这个地方随便跑了。”
按照吴旭的描述,“随便跑”意味着大货车可任意超载,甚至无视红灯。沿途的执勤交警对于“保车”车辆也会视而不见,即使被罚,保车人也会出面帮忙解决。
这一痼疾引起了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的重视。针对“疯狂大货车”问题,2017年10月23日,该部门成立了联合专案组,展开了为期7个月的调查,打掉涉恶“保车团伙”6个,查处涉嫌犯罪社会人员70人、“保护伞”122人。
由此,一条权钱交易的“保车”链条也浮出水面。
据“保车”团伙成员交代,他们勾结部分交警,垄断运输市场,甚至强迫大货车司机交“保车费”。勾结交警的方式,便是行贿。交警等执法人员收了“保车”团伙的钱后,便当起了大货车“保护伞”的角色,为这些违规车辆提供便利。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专案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没有经过交警的允许,这类违规大货车不可能上路跑。
一名被查处的保车头目称,每年都会给辖区交警送钱,金额从千元至万元不等。而有些保车团伙甚至为“保护伞”明码标价,“交警大队大队长一年2万元、副大队长1万元、中队长2000元、普通民警1000元。”
“保护伞”下的免罚之道
权钱交易背后,“保护伞”利用职权为大货车“开绿灯”的方式多样。
据哈尔滨市纪委监委专案组介绍,有保车团伙为200余辆车“保车”,最多时“保车”300多辆。这些车辆需要交数千甚至上万元的保护费,之后在车身喷上特殊字样。沿途的交警看到这些标志的车就不再拦截,拦截时也会不处罚或从轻处罚,开完罚单后继续上路。
曾在哈尔滨市某交警大队担任辅警的王亮(化名)向记者透露,在当地,无论是货车司机还是辅警、交警,都对“保车”心知肚明。
“保车团伙的车都能看出来,一般这些车上写着某某车队,碰到这种车,我们都当作没看见,不会拦截。如果拦车的话,交警会开个罚单,然后放行。但即使开了罚单,保车人也会找上面处理掉。”
按照王亮的说法,很多时候保车行为不会发生在马路上,而是在“上面”。
专案组成员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介绍,如果这类车辆交警不认可时,保车人会再找到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伟,王伟就会专门给这些大队长、中队长打电话,甚至有时候通过交警的手持电台,直接告知这些车都是重点工程用车,要求无条件放行。
除了放行,免罚也是一种“保车”手段。不少违法驾驶员在收到罚单后,直接找到哈尔滨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对方会通过篡改、删除处罚记录等方式非法“销分”,对违规大货车减轻或免予处罚,以此变相保护。
除了特殊标注,有些甚至能拿到“重点工程”的“护身符”。
专案组介绍,有一段时间,哈尔滨的街道上经常能看见贴着“市政府重点工程”“市政府暖心工程”等标签的大货车车队穿行。而这些标签,是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在收取保车团伙贿赂后精心设计的“护身符”。有了这种标签的大货车可以不分时段、路段运行,不受车速、载荷限制,一路畅通。
王亮也遇到过这类车辆。“车上有个通行证,背面写着什么工程的车,几点到几点可以通行,还有支队的盖章,这种车交警就会放行不处罚。”
除了对违法车辆“开绿灯”,一些被买通的交警还会给“保车”团伙通风报信。哈西交警大队几乎每一次出勤,“保车”团伙都会收到相关信息;阿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一开展突查行动,该队的某些安全员就会把出勤情况通知保车人。
有了庇护的保车人日益猖獗,甚至开始“圈地”。
在哈市开了十多年大货车的刘峰透露,以区县为单位,几乎各地都有一个保车人。“大货车司机一般都有好几个保车人的电话。”刘峰称,一般来说,货车路过一个地方时就要联系当地的保车人,司机甚至主动要求保车。“我经常去的一个货运市场门口就有一伙保车的,他们会挨个问司机要不要保车,一次一百元左右。不保车的司机出了市场大门,就会被交警拦下来。”
交警系统的“塌方式”腐败
保车团伙的触角伸到各处,恰恰反映出哈尔滨市交通执法系统的腐败乱象。
专案组查看土石方承包公司资金流向、账面单据等信息,核查交警部门处罚卷宗,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调查2000多人次,暗访取证100余次,夜查土方工地12次,核查交警部门30670册处罚卷宗后,掌握了6个“保车”团伙涉嫌非法“保车”相关证据,排查出交警巡逻大队以及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阿城等交警大队近百名交警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一批深藏在“保车”团伙背后的“保护伞”陆续现形。
在此次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的122名“保护伞”中,涉及处级干部1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10人。其中公安交警、公安民警共计108人违纪违法,城区13个交警大队中12个大队有警员涉案。
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道里大队原大队长明常清、呼兰大队原大队长于广军、巡逻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名实等11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市交警道外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王道安等公安交警系统89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松北区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14名公职人员,因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的通报中这样描述:以上122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充当“疯狂大货车”“保护伞”。违纪违法手段多样,有的滥用职权“开绿灯”、有的泄露秘密“卖人情”、有的组团违规“轻处罚”、有的干预执法“打招呼”、有的插手工程“谋私利”、有的源头放水“搞变通”。
专案组查处的案例中,涉及哈尔滨市多个区县的交警大队负责人。哈尔滨道里区交警大队原大队长明常清曾“关照”一位土方公司老总郭某。2011年,在明常清的保护下,郭某公司20多辆车经常超载运输,但一辆也没被扣过。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原副局长马某平日和土石方公司老板交往甚密,依靠其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的人脉和背景,马某向辖区内某建筑企业索要土石方工程项目,并入股某土石方公司,违规经营获利。
除了警队干部,民警也不落下风。
据通报,顾乡大队政工民警宋某利用其管理大队“公安数字证书”的职权便利,为“保车”团伙等人违规办理交通违法不记分处罚达9697件。一名副大队长经常安排与自己关系好的民警去群力、哈西等开槽工地多、超载车辆多的区域抓车,以使违章车辆相关人来找自己说情放车,借此收受好处。
警方自设“警示教育日”
事实上,哈尔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保护伞”生态由来已久,也有查处先例。
2017年下半年,哈尔滨市纪委联合公安、检察、交通等机关和部门组成调查组,清查车辆1.68万辆,查扣非法营运出租车214辆,打掉“黑车”团伙7个,并严肃查处、问责了129名为非法营运出租车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问责人数之多创新中国成立以来之最。
此次查处中,7名党员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中涉及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刑事侦查支队等多个部门。此外,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单位35名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也被追究责任。
今年1月12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原支队长王洪生滥用职权一案。王洪生成为哈尔滨市2017年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深挖背后“保护伞”一案中,第一个站上“被告席”的公职人员。
6月27日,哈尔滨市公安机关针对此次查处行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强调要严厉查处“疯狂大货车”“保护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哈市公安局也将把每年的6月27日作为全局“警示教育日”。
7月20日,哈尔滨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受贿、介绍贿赂案在南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宣判。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伟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帮助孙某(另案处理)在承揽工程过程中,减少处罚、疏通关系等,并帮助孙某联系其他辖区交警大队负责人等,方便孙某行贿。2013年12月,孙某为感谢王伟多年的帮助,送给王伟人民币23万元,用于支付王伟购房尾款。
法院认为,王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依法判处被告人王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介绍贿赂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受贿犯罪违法所得人民币23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严查之后“保车人”并未消匿
此次严查行动结束尚不足月,而“疯狂大货车”和保车团伙的身影并未在哈市消匿。
7月初,新京报记者多日探访发现,哈尔滨市道里区的友谊路上,每晚都有多辆大货车轰鸣穿梭。车辆一般装有渣土或是空车,晚10点至凌晨,是它们出行高峰。记者在一处十字路口观察发现,两小时内通过的大货车超过20辆。这些车辆车速较快,在马路上遗撒下成堆的渣土,即便是红灯,也不减速停车,而是直接冲过路口。
除了渣土车,在哈尔滨市区,超载大货车来往的身影也并不少见。多名大货车司机表示,这些车辆大多是运送粮食、钢材等重物的挂车,每天各个时段都有进出哈市的车。“几乎都是超载车,靠保车进出。”挂车司机周强告诉记者,按照哈市规定,这类超载大货车是不准进入市区的,一旦被查将面临数千元至万元的罚款,甚至车也会被扣下。因此司机会提前联系“保车人”,交钱后,在指定的高速口入城,便可一路畅通。
多名司机均反映,在哈尔滨市长江路高速收费站附近,长期盘踞着一个保车团伙,头目人称“小不点儿”。周强称,“小不点儿”在当地保车多年,小有名气,从该路段进出市区的超载大货车几乎都要找他。司机们称,此人很少露面,只负责联系货车司机,他手下的小弟,每天开车守在高速口附近,专门收钱接送超载及其他禁行车辆,24小时轮班。
此次严查似乎并未对“小不点儿”产生影响,他的“保车生意”仍然照常进行。
7月上旬,新京报记者在长江路高速收费站进城口暗访多日发现,连续多晚,收费站内侧辅路边都有一辆银色捷达车停靠,不少满载大货车通过收费站后,便在该车旁边停下,之后捷达车上下来一名光头男子走到大货车前,从货车司机手中收取现钞,光头男收钱后会跟司机攀谈几句,随后开车将大货车引下高速。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