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自2018-2020年,哈尔滨市将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注意,这是带编制的哦。
招聘对象、专业和数量
招聘对象为省内、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包括全科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儿科、口腔、康复医学、影像、五官、妇产、公卫和临床医学。2018年,全市计划招聘325人。其中:道里区87人、南岗区100人、香坊区32人、平房区25人、松北区6人、阿城区13人、双城区4人、尚志市20人、宾县8人、方正县2人、依兰县4人、延寿县3人、巴彦县10人、木兰县5人、通河县6人。具体招聘对象、专业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数量,以各区、县(市)招聘方案为准。有意向报名者,可通过各地报名联系电话咨询,或登录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网站查询。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
年龄40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
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报名和招聘办法
1
报名。凡符合上述一、二款基本要求和有意愿应聘人员,请直接到有关区、县(市)人社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名。各区、县(市)接待报名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下:
2
审核和招聘。由各区、县(市)人社和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经市复核合格后,由各地依据招聘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报名情况,组织面试或考察,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负责招聘人员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县(市)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内工资由聘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地具体待遇,以各区、县(市)招聘方案为准。可通过各地报名联系电话咨询,或登录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网站查询。
各区、县(市)接待报名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道里区卫计局人事科
联系人:王涛
南岗区卫计局基层卫生科
联系人:贾爱芝
香坊区卫计局人事科
联系人:时代
平房区卫计局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联系人:刘畅
松北区卫计局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联系人:曹洋
阿城区卫计局人事科
联系人:王春梅
双城区卫计局人保股
联系人:王丽
尚志市卫计局人事股
联系人:张秀艳
宾县卫计局人事股
联系人:宋思博
方正县卫计局人事计财股
联系人:毕艳霞
联系电话: 0451-57114013 13206522178
依兰县卫计局人事股
联系人:刘丽君
延寿县卫计局人事股
联系人:李丽
巴彦县卫计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欢
联系 13100810123
木兰县卫计局人事股
联系人:马云峰
通河县卫计局人事股
联系人:张鹤丽
来源:新晚报
刘蕾 记者:石晶
编辑:马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