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29日消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国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姜国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姜国文利用担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哈尔滨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诉讼执行、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最高检4月21日消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姜国文作出逮捕决定。
姜国文简历
姜国文,男,1957年9月出生,汉族,黑龙江克山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学士。
1975.07—1978.03 黑龙江省克山县河南公社知青
1978.03—1980.09 黑龙江机械制造学校钢铁铸造专业学习
1980.09—1981.10 黑龙江省外运公司驻大连办业务员
1981.10—1982.11 黑龙江省轻工进出口公司驻大连办业务员
1982.11—1984.11 黑龙江省轻工进出口公司副科长
1984.11—1989.07 黑龙江省轻工进出口公司科长
(1984.05—1986.11黑龙江大学党政干部基础科学习)
1989.07—1989.10 黑龙江省经贸厅政工处科长
1989.10—1992.10 黑龙江省经贸厅政工处、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1992.10—1996.05 黑龙江省经贸委人事处处长
1996.05—1996.11 黑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人事劳资处处长
1996.11—2003.06 黑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3.06—2003.12 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
2003.12—2006.12 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3.03—2005.07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在职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6.12—2012.01 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5.03—2008.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9.03—2009.07中央党校第二十六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2.01—2016.01 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16.01— 哈尔滨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简历摘自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网站)
封面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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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