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事件。银保监会于2020年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保险公司新开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保监发〔1999〕90号及〔2010〕33号规定予以废止。
点评。本次规定的出台,与《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万能保险精算规定》、《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等共同构建涵盖各类产品形态的、基本健全完善的精算制度体系。
在相关产品参数方面,本次规定调整了风险保障类产品的现金价值参数,有助于推动此类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据官方发布测算,此类产品价格将下降3%至5%);本次调整加大了计算现金价值时保障型产品附加费用率前三年的上限(交费期越长上调越明显)、并下调了后续年度的上限,将降低相关产品承保初期的现金价值,有助于控制退保行为的发生,稳定保险公司现金流和盈利。同时,本次调整降低了年金类产品计算现金价值时附加费用率上限。
下调了年金保险、多数趸交保险产品定价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让产品更具有竞争力(据官方发布测算,此类产品价格将下降3%至5%),但同时更加考验公司的渠道销售能力和费用管控水平。
提升了年金保险等长期储蓄类产品的最低现金价值标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据官方发布测算,此类产品前几年的最低现金价值将提升5%至10%)。
在规定完善方面,主要包括:一是新增了长期健康保险评估假设的相关要求,并明确与医疗费用相关的评估假设应当考虑医疗费用通胀因素。每年通胀比例假设应不低于3%;二是补充了保证续保产品相关精算规定;三是新增了针对缴费期内各期保费不同的非平准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投资建议。。面对人身险行业增员和保费增长的考验,预计在2020年相关公司将会继续优化队伍、提升业务人员销售能力、并注重中高端队伍的培养,同时将继续在产品方面进行改进、推动业务发展、更加重视长期储蓄产品在居民财富配置中的价值。产险行业短期内依然是车险为主体的格局,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深入推进带来车均保费的下降压力;大型公司规模优势明显、固定费用率低,将进一步享有竞争优势。同时,非车险业务仍有较大发展空间。目前板块动态p/ev估值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具有配置价值。
风险提示。外部金融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带来系统性风险的传导;保险行业风险发生率发生重大变化带来的死差损风险、利率风险、巨灾风险等。